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流程
(一)客户申请
客户确认符合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条件,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、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,如财产和收入证明、信用状况证明等向公司提交融资融券业务申请。
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申请条件如下:
1)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已满半年且无重大违约记录;
2)在申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时,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;
3)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;
4)法律、法规、监管规则及本公司规定的其他要求;
5)符合监管要求的专业投资者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、证券类资产的条件限制。
(二)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
1、客户需根据我司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,完成适当性匹配确认;
2、客户需参加融资融券业务知识学习,领取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手册等资料,听取融资融券法律法规、业务风险、业务规则、业务合同等内容的讲解;
3、客户须参加融资融券业务知识测试,且测试合格。如测试不通过,客户须继续学习融资融券相关知识;
4、公司对客户进行征信尽职调查,了解客户资金来源、主要收入来源、资产负债与对外担保情况、信用状况、证券投资经验、风险偏好等信息。
(三)营业部受理及合同文件签署
营业部根据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适当性管理要求,对客户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进行受理及适当性准入审核。
客户须如实填写或签署《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》、《信用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》、《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揭示完成记录表》、《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》、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书》等业务申请文件。
(四)总部征信授信审批
公司信用业务部将根据客户资产负债状况、资信情况、投资经验及风险偏好等,确认投资者的征信评级并进行授信额度审批。
(五)合同文件审批用印
(六)客户回访
公司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客户进行回访,就投资者意愿、适当性匹配及投资者教育完成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核实。
(七)信用账户开立及额度激活
(八)提交担保物、开始融资融券交易